关于加强“中秋、国庆”节日期间作风建设的通知

发布者:刘念东发布时间:2021-09-15浏览次数:65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部门):

2021年中秋、国庆两节将至,为持之以恒贯彻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请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一、认真落实节日期间作风建设要求,组织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纪委监委通报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典型案例,加强宣传教育、警示教育,广泛开展谈心谈话,打招呼、发信号,严明纪律要求。

二、领导干部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对分管范围内干部职工的教育监督管理,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抓好责任区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等各项工作要求。

三、再次重申纪律要求如下:

1.严禁违反规定发放津补贴、奖金。

2.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加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3.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节礼。

4.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消费卡等。

5.严禁使用公款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6.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

7.严禁参加赌博、不健康娱乐活动和各种封建迷信活动。

8.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或其他活动安排。

9.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

10.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

11.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非值班公车一律在指定地点统一停放备查,车辆钥匙交办公室统一保管。

学院纪委将加强对中秋、国庆两节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干部群众举报、媒体报道、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中发现的问题线索、重要舆情,优先处置、快查快办,并将有关情况及时报送省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于1011日前将本单位、本部门节日期间作风建设工作简要情况(条目式即可,不穿靴戴帽,字数在1000字以内)报送至纪委办公室,列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

学院纪委举报电话:0516-8781558913685127058

举报邮箱:sayjjjc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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