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执纪审查室主要职责
1.根据管理权限处置问题线索,承办涉嫌违纪问题线索的立案审查工作,并提出处理建议。
2.承办学院监察对象涉嫌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按程序移送的相关事项。
3.加强对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的监督检查和查处力度。
4.完善重点监督具体办法,负责监督检查招标、工程建设、物资采购、招生就业、科研经费使用、职称评聘等重要事项及其他损害群众利益的事项。规范监督文书,向监督对象所在部门(单位)提出纪律检查建议。
5.开展谈话函询和初核工作。
6.负责领导交办其他各项工作。
二、执纪审查室任务清单
1.执纪审查室主任对本室工作负总责,分解年度工作任务,每季度对本室完成工作情况开展1次评估,每年6月底、12月底分别书面提交半年和年度工作总结报告。根据需要,协助纪委办公室开展工作。
2.认真遵照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严格按照权限、程序、时限、安全等要求开展审查调查工作。
(1)制定立案审查呈批报告。
(2)组建审查调查组,拟定审查调查方案。
(3)制定安全预案,落实审查调查安全责任。
(4)依法依纪依规开展审查调查工作,形成审查报告,依据党纪法律提出处理建议和“一案双查”建议。
(5)案结成卷,事毕归档。
3.开展谈话函询工作。
(1)起草谈话函询呈批报告,拟订工作方案,按程序报批。
(2)制定安全预案,落实安全责任。
(3)制作谈话笔录,在谈话结束或者收到函询回复后1个月内写出情况报告和处置意见,按程序报批。
(4)及时将谈话函询材料存入廉政档案。
4.在审查校党委管理的党员干部违犯党纪案件过程中,发现其涉嫌职务违法犯罪的,报请省纪委省监委按规定程序指定有关监委调查。。
5.监督执纪中发现校级领导班子和省管干部的问题线索,由纪委办公室径送省纪委案件监督管理室。
6.开展对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精神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四风”问题。
7.拟定重点监督计划,完善相关制度,做好重点监督。
8.协助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整治。
9.用好典型案例,协助开展警示教育。
10.协助做好省纪委“履职记实”平台填报和信息报送工作。
11.参与制定纪委工作计划、方案,协助做好工作总结。
12.协助做好台帐、档案以及文件、文书等相关工作。
1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