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办公室

发布者:马强发布时间:2020-10-10浏览次数:540

一、纪委办公室主要职责

1.负责学院纪委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筹备组织会议、活动,组织起草有关文件文稿。

2.负责协助学院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协助做好学院内部巡察工作。

3.负责组织纪检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指导、检查、督促学院所属纪检机构落实监督责任情况。

4.负责受理对学院党委管理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涉嫌违纪的信访举报。

5.履行线索管理、统计分析、分办等工作责任。

6.负责监督检查学院党员遵守纪律情况、学院党委管理的党组织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情况,依据权限提出纪律检查建议和问责建议。

7.负责建立和管理干部廉政档案。

8.负责审理学院纪委立案审查的违反党纪案件。

9.承办党员对学院纪委作出的党纪处分不服的申诉案件。

10.负责领导交办其他各项工作。

二、纪委办公室任务清单

1.纪委办公室主任对纪委办公室工作负总责,分解年度工作任务,每季度对本室完成工作情况开展1次评估,每年6月底、12月底分别书面提交半年和年度工作总结报告。可根据需要,适度调配执纪审查室资源,协助纪委办公室开展工作。

2.负责起草年度工作计划、方案、报告、总结以及有关制度、文件、文稿,筹备组织各类会议。

3.承担党委巡察办工作责任,督促党委开展巡察工作,负责院内巡察组织和实施工作。

4.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

1)每半年协助党委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特别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少于1次。

2)拟(审)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3)向党委提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建议。

4)协助党委办制定完善学院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具体办法,持续强化作风建设。

5)协调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整治,推动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6)研究制定对执行党委、行政重要工作部署情况监督检查具体办法,推动工作落实。

7)督促党委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分批检查评估重要制度执行情况,强化廉政风险防控措施。

8)组织二级院系(单位)主要负责人向党委、纪委进行年度述责述廉。

5.加强监督检查。

1)完善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制度,细化监督办法,加强对学院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强化政治建设,做到“两个维护”的监督检查。

2)对党内政治生活状况、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情况和民主集中制等各项制度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主动发现并纠正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方面的问题,每年不少于2次。

3)监督检查全体党员遵守纪律情况和二级院系党组织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情况,依据权限提出纪律检查建议和问责建议;

4)常态化开展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查处纠正,并按规定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5)开展学院政治生态评估,每年不少于2次。

6)完善 三重一大决策、执行评估机制,明确监督事项,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推动廉洁高效执行。

7)指导、检查、督促二级院系纪检人员落实监督责任情况;

6.严格规范线索处置。

1负责受理对学院党委管理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涉嫌违纪问题的信访举报,提出分办意见,严格规范问题线索登记、报告、处置各项工作。

2)收到反映校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含党委委员)和其他省管干部违犯党纪的信访举报件,径送省纪委信访室,发现校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直接向省纪委报告。

3)收到反映学院党委管理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信访举报件及巡视巡察、审计等其他渠道来源的问题线索,应及时登记,并报省纪委十三室备案后,按照谈话函询、初步核实、暂存待查和予以了结四种方式进行处置。

4)经谈话函询、初步核实后拟予了结或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等第一种形态处理或组织处理的,报省纪委十三室审核。

5)问题线索处置必须程序规范、范围限定、调查到位、处置恰当、归档全面及时。

7.做好教育培训工作。

1)负责校园网专用网页和“苏安清风苑”微信群使用管理,经常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和纪律教育,加强廉政文化建设。

2)开展“廉政教育月”和“警示教育周”等活动,组织党员干部参加党纪政纪条规考试。

3)协助基层党组织上好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党课。

4)组织实施“打铁必须自身硬”专项行动,加强对学院纪检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

8.组织审理学院纪委立案审查的违反党纪案件,规范形成审理报告。

9.执纪问责工作。

1)对立案审查的违反党纪案件,审理后提出纪律处理或处分的意见。

2)对日常监督中发现的失职、失责行为,以及落实监督意见、整改要求不到位等问题,需要进行问责的,按规定提出问责建议,并组织实施或督促有关部门执行问责决定。

3)组织或实施对党委管理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问题线索处置后给予的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或诫勉谈话等处理。

4)规范制发“函询函”“纪律检查意见书”“监督建议书”等监督文书。

5)监督有关党组织执行党纪处分及时到位。

6)承办党员对学院纪委作出的党纪处分不服的申诉案件。

10.信息报送工作。

1)每月底前向省纪委和驻厅纪检组上报问题线索处置、立案处理、实施问责等情况。

2)每年6月底书面报告半年工作总结,12月底书面报告全年工作总结。

3)问题线索、线索处置方案和处置结果等均应及时报送省纪委十三室。

11.整改落实工作

1)将巡视巡察、专责监督、审计监督、专项检查、案件查办和日常监督等发现的问题列入整改督查清单。

2)督促党委落实省委巡视整改意见,督促职能部门整改落实巡视巡察发现的问题,对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督促整改到位,推动制度完善

12.档案台帐工作

1)负责建立和管理党委管理的领导干部的廉政档案,并及时动态更新。

2)健全完善线索登记、监督检查、财物账册等台帐资料。

3)线索处置、监督检查等均应形成文字资料,并按一事一卷要求,立卷归档。

13.严把党风廉政建设意见回复关口,严防 带病提拔带病上岗

14.负责省纪委“履职记实”平台填报和各类信息报送以及机要通信工作。

15.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年中检查和年度考核。

1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