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廉政约谈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08-03浏览次数:229

徐机高职  党发201528

关于开展廉政约谈的通知

各党支部、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中央纪委四次、五次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局《关于组织开展廉政约谈工作的通知》(苏安监【201531号)文件要求,学校党委决定在全校开展廉政约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730820

二、约谈范围

中层领导干部、关键岗位人员。

三、谈话内容

1.听取约谈对象廉政情况汇报。汇报重点围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及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完成学校党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和个人廉洁自律等内容进行。

2.对约谈对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方面提出明确具体要求。

四、约谈方式

学校党委书记、校长对学校班子成员进行约谈,分管校领导对分管单位(部门)班子成员进行集体约谈,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所属关键岗位人员进行约谈。纪委书记对问题突出、信访举报件多,群众反映问题比较集中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重点约谈。

五、约谈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做到不漏一人,不走形式,确保约谈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将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纳入年末考核范围。

(二)严肃纪律要求。1.约谈对象应积极主动配合约谈,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敷衍、无故不参加约谈。约谈时谈话工作人员应不少于两人,要认真做好谈话记录(使用廉政谈话簿记录)。2.被谈话人要认真汇报履行一岗双责、本人廉洁自律情况,针对党风廉政建设做了哪些工作,存在哪些不足。谈话人要针对被谈话人存在的不足,提出明确要求,发现违规违纪问题要及时制止并报学校党委或纪委。3.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严禁向被谈话人透露不该透露事项,严禁向无关人员泄露谈话内容。

(三)做好总结上报。要认真做好约谈活动总结和资料备存工作,各单位822日前将约谈情况总结报学校纪检监察室。

一五年七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