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2014年元旦春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12-24浏览次数:664

徐机高职  党发201329

 

各党支部、各单位:

2014年元旦、春节将至,遵照上级指示,要继续落实好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为确保全校教职工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加强双节期间学校党风廉政建设,现对我校党员领导干部和职工做出如下要求:

一、学习贯彻上级文件精神。各支部要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廉政准则》、中央纪委《关于严禁元旦春节期间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的通知》、《关于严禁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等物品的通知》精神,学习省纪委《关于加强2014年元旦春节期间作风建设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和省局《节假日党风廉政建设十项纪律规定》,使每位教职工都明确具体要求和各项规定,增强节日期间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二、加强节日廉政教育。各支部要加强对教职工的教育,引导大家过一个节俭祥和的节日;各教学系部要做好学生的工作,不准用班费、集体筹钱方式购买贺年卡、鲜花等物品赠送领导、班主任、任课教师和其他职工;各经营单位在业务往来中,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食品等年货节礼;各部门与兄弟单位、合作企业交流时,可采取打电话、发送短信等方式拜年祝福,巩固加深双方的感情,严禁用公款购买寄送贺年卡等物品。

三、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切实担负起反腐倡廉的政治责任,严格履行“一岗双责”,率先垂范,从自身做起,从身边严起,严禁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严禁参与和公务活动相关的宴请、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带头执行相关规定,既要管好部属,又要管好配偶、子女和亲属。坚持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严禁以各种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钱物;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相互送礼、相互宴请等拜年活动。带头抵制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

四、强化责任落实和监督检查

各支部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坚持严格要求,严格管理。纪检监察室将跟踪督查,通过监督电话、邮箱、群众信访等途径,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问题,严格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监督电话:87815015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