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廉政风险排查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0-10-12浏览次数:1337

关于开展廉政风险排查的通知
 
各支部、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廉政准则》,巩固和拓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月”成果,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按照省局《关于开展廉政风险排查的通知》(苏安监党〔2010〕34号)要求,集中开展一次廉政风险排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廉政风险排查时间安排
      2010年10月12日—17日。
      二、廉政风险排查的内容要求
      1、内部管理权的廉政风险。着重围绕人事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物资采购、工程建设、招生就业、安全培训、讲课出书、用车、接待等工作,排查存在的廉政风险和隐患。
      2、查找单位在管理教育、监督制约和制度建设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分析领导班子工作中的潜在廉政风险。梳理单位职责、岗位职责和业务工作流程,确定权力运行中容易发生不廉洁问题的部位和环节。对内部管理事项要逐项编制工作流程,制定每个风险点的防控措施,完善相关工作制度。
      3、认真排查和纠正干部个人的突出问题。继续对照《廉政准则》8个方面“52个不准”和省局党组提出的今年要重点解决的领导干部廉洁自律6个突出问题,进行深入检查。重点排查以下八个方面的内容:(1)有无接受可能影响学校形象和学校利益的联合办学单位、企业、受教育(培训)对象的礼品、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的情况;(2)有无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收受干股等行为;(3)有无违反规定在经济实体、社会团体等单位中兼职或者兼职取酬,以及从事有偿中介活动的情况;(4)有无违反公共财务管理和使用规定,假公济私、化公为私的行为;(5)有无贪污、受贿索贿,或者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特定关系人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情况;(6)有无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政府采购等市场经济活动的情况;(7)有无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的情况,有无在干部考察工作中隐瞒或者歪曲事实真相,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和选举中搞拉票贿选等行为;(8)有无利用婚丧嫁娶及其他事宜收钱敛财的情况。
      三、廉政风险排查的要求
      党员干部要积极参与排查。既要认真检查自身存在的廉政风险,也要积极参加排查本支部(部门)存在的廉政风险点,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领导干部尤其是支部(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带头排查廉政隐患,认真查找自身存在的廉政风险。认真组织分析干部队伍的廉政风险点,切实研究制定好整改和防控措施。
      各支部、机关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实施排查工作,从工作岗位和工作运行环节上全面排查,切实做到不漏一个领域,不漏一个环节,不漏一个廉政风险点,不漏一个廉政隐患,确保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落到实处。
      各支部、各部门请于10月17日前将排查的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需要完善的制度目录、内部管理事项工作流程书面报送学校纪检室。
二〇一〇年十月十二日